建瓯市东峰镇的养殖户范先生反映说,同村有多户村民与当地一家家禽公司达成合作养殖肉鸭。近期,该家公司要单方面终止合作,但关于合作中的损失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养殖户饲料使用量大
与公司方产生争议
范先生说,在2019年时,家禽养殖公司的代表找到居民们,建议合作养殖肉鸭。由公司提供鸭苗、饲料等材料,养殖户提供厂房、劳动力等,待鸭子成熟再由公司收购。
对此,公司方代表唐先生称,养殖户的饲料使用量超过了公司标准。
养殖户们表示,是公司提供的饲料有质量问题,才造成饲料的浪费。
公司方:养殖户存在违约行为然而,公司方表示,即使存在质量问题但也不会造成比公司的标准多使用了一千包的饲料,令公司损失了十余万元。他们怀疑有些养殖户从其它地方引进鸭苗,而后使用公司方的饲料,这才导致饲料使用量增加。
但公司方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证据。双方各执一词,养殖户于是提出与公司方共担损失。
唐先生表示,饲料的损失,公司可在后续回收肉鸭结算时,与饲料的损失对抵,将账目抹平。
养殖户:企业方承诺的无息贷款没收到范先生表示合作之初公司让他们扩大养殖,新建养殖大棚,并且承诺过,可提供总投资30%的免息贷款。但公司却未兑现承诺,希望公司方能将这些年贷款产生的利息补偿给他们。
公司方:未按时完成建设
因此无法提供资金
唐先生表示,公司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厂房才可享受免息贷款,是范先生等人未达到要求。
范先生表示,当时公司方口头承诺,只要盖养殖大棚就可以拿到资金补贴。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小组现场无从判断。
养殖户:大棚无法使用
公司也应对损失负责
养殖户们表示,如今公司终止合同,养殖大棚也无法再继续使用,希望公司能够与养殖户一起分担建设大棚的费用。
鉴于双方提出的主张差距越来越大,现场调解难以进行,调解员现场分别记录了双方各自的主张,后续再跟进调解。
而公司方希望能将与养殖户合作养殖的最后一批鸭子回购,及时止损。
截止节目播出前,记者联系调解员得知,在后续的调解中,双方的差距过大,无法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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